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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教育局 州妇女联合会 中国电信恩施分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亲情小屋”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2017/04/17 城事通编辑部 1.9k 阅读 121 点赞 查看原文
州教育局 州妇女联合会 中国电信恩施分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亲情小屋”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恩施州教发〔2017〕6号


各县(市)教育局、妇联、电信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恩施州办发电﹝2017﹞14号)和《州妇儿工委关于印发<恩施州关爱留守儿童“家校连心·亲情小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妇儿工委字﹝2016﹞3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亲情小屋”管理和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亲情小屋”是州委、州政府的德政工程,是我州在发展教育扶贫和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上的创新实践和有效成果。项目实施以来,全州614所中小学的“亲情小屋”已全部投入使用,大量留守儿童和家长通过该平台实现了更好的情感交流和信息联络。今年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发挥‘亲情小屋’的作用,创设家校共育平台”,全州教育、妇联、电信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通力协作,将“亲情小屋”作为解决留守儿童亲情缺失等问题的有效途径,使“亲情小屋”的通话频率更高、使用效果更好、社会效益更强。

二、明确部门职责

(一)教育部门

1.州教育局负责将全州“亲情小屋”的管理和使用工作作为“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县市教育局的年度工作考核,并对学校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通报。

2.县市教育局负责对辖区内学校“亲情小屋”管理和使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办,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学校的年度考核内容。

3.项目学校要严格执行《恩施州中小学“亲情小屋”管理使用规定》(见附件),切实履行好主体职责。

(二)妇联

负责“亲情小屋”管理使用的调研、跟踪、督办,做好协调、联络工作,并向州妇儿工委办公室呈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三)电信公司

1.负责提供“亲情小屋”视频通话系统的网络维护服务及后期优化升级工作。

2.提供培训资料,通过多种形式对学校、家长不定期开展通话平台使用培训工作。

3.负责每月向州教育局和州妇联提供平台使用数据并进行分析,配合教育部门和妇联做好管理、督办及通报支撑服务工作,协助学校开展管理使用、宣传推广工作。

三、建立督查机制

(一)加强检查督办。由州教育局、州妇联、州电信分公司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学校进行实地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二)召开现场推进会。拟定于近期召开全州“亲情小屋”工作现场推进会,通过看现场、学典型的方式促进“亲情小屋”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定期通报情况。电信公司按月提供平台相关使用数据,由州教育局对管理和使用情况通报至县市教育局,并报送州妇儿工委办公室。

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县市教育局、妇联、电信公司进一步明确“亲情小屋”管理使用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将有关信息(含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传真号码、QQ号等)于4月25日以前分别报州教育局(联系人:李星俊,联系电话1347726**** ,QQ号:1037396061)、州妇联(联系人:余晓玲,联系电话:1597181**** ,QQ号:40450088)和州电信分公司(联系人:汪黎明,联系电话:1897188**** ,QQ号:945659792)。

附件:1.恩施州中小学校“亲情小屋”管理使用规定

         2.留守儿童基础档案表

         3.留守儿童亲情通话登记表      

""附件.doc 

     恩施州教育局

恩施州妇女联合会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

2017年4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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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