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技兴荆楚”工程,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部门拟面向全州茶产业行业组织开展茶叶加工工、评茶师和茶艺师等茶产业相关职业(工种)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
州内茶产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一线从事茶产业生产、加工、销售相关工作的人员,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
二、培训目标
鼓励茶产业企业进一步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激励茶产业从业人员推动茶产业技术创新,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培训结束组织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获取茶叶加工工、评茶师、茶艺师技能等级证书。
三、培训项目
(一)岗位技能培训。企业围绕职工从事工种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新设备组织培训或转岗专业培训。培训时长不少于20个课时,每个课时不少于45分钟。
(二)新型学徒制培训。发挥企业培养主体作用,通过“师带徒”、培训机构理论授课等方式,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主要与本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且在培养期内取得与所从事工种密切相关的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培养期限一般为1--2年。
(三)新技师培训。新技师培训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进行培训,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原则上高级工培训课时不少于42课时,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课时不少于60课时(每天计6个课时)。
四、补贴申领
(一)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1.企业申领培训补贴。参训人员须为企业在岗职工(含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用工)且缴纳失业保险,完成培训任务后,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后向企业拨付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人。
2.职工个人申领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补贴。参训人员(缴纳失业保险累计超过12个月)完成培训后,考取技能等级证书一年内,自主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的人社部门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补贴直接发放到个人,企业不再申领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
(二)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培训结束后且在培训培养期内取得与所从事工种密切相关的中级工以上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的,补贴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补贴给企业。
(三)新技师培训补贴。对完成培训并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高级技师5000元每人、技师3500元每人的标准,补贴给企业。
五、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自即日起可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报名,其中岗位技能培训须在10月底前完成;新技师培训须在11月底前完成;新型学徒制培训须在11月底前完成组织报名工作。
(二)人员组织。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培训人员和自主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选择岗位技能培训项目的企业参加培训人数超过30人,且自身具备培训能力的,可自主申请开展培训;单个企业培训人数不足30人,由人社部门统筹协调委托技工院校(或职业院校)集中开展培训。
(三)培训备案。企业或委托培训的技工院校(或职业院校)在湖北省技能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hbjnpxgl.com/#/)完成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备案。
(四)联系方式。符合培训条件的对象申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请与所在地人社部门联系。
序号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恩施市人社局 | 0718-8415878 | |
2 | 利川市人社局 | 0718-7233368 | |
3 | 建始县人社局 | 0718-3419518 | |
4 | 巴东县人社局 | 0718-4334005 | |
5 | 宣恩县人社局 | 0718-5823305 | |
6 | 咸丰县人社局 | 0718-6823191 | |
7 | 来凤县人社局 | 0718-6290197 | |
8 | 鹤峰县人社局 | 0718-5283506 | |
9 | 恩施州人社局 | 0718-8269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