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宣布冯*贷款提前到期的公告

2024/09/04 城事通编辑部 1.5w 阅读 139 点赞 查看原文

截至2024年9月4日,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借款人冯*未按照《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已严重逾期,我中心已公告催收,至今仍未按期偿还逾期贷款本息。

为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现宣布该笔贷款提前到期,请借款人冯*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到恩施州住房公积金营业窗口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

序号

主借款人姓名

主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主借款人工作单位

配偶姓名

配偶身份证号码

配偶工作单位

1

冯*

4228221992****5073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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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2024年9月13日前未履行前述还款义务,我中心将根据合同约定,直接处置借款人质押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同时将按有关规定将以上借款人纳入失信人管理。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9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