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教育局、党委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州委、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教育局、党委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州委、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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