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宣布谭*胜、崔*萍贷款提前到期的公告

2022/08/12 城事通编辑部 1.6w 阅读 110 点赞 查看原文

我中心于2013年5月15日向谭*胜(身份证号码:4228011963****1216,原工作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崔*萍(身份证号码:4228011963****1265)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9.5万元,现谭*胜、崔*萍未按照签订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担保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已严重逾期,我中心已公告催收,二人至今仍未按期偿还逾期贷款本息。

为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现宣布此笔贷款提前到期,请二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恩施州直属营业部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

若在2022年8月25日前未履行前述还款义务,我中心将根据合同约定,直接处置借款人质押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同时将按有关规定将二借款人纳入失信人管理,并将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上报“信用中国”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予以公布。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8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