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
2016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长江上游、中游、下游,三次召开座谈会,绘就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在大局中站位,在大局下行动。
5年来,沿江各地和长航公安机关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公安部党委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涉江违法犯罪,加快推进长江水域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加大服务保障沿江经济带发展力度,共同谱写更加雄浑壮美的“长江之歌”。
勇担主责主业
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
风起云涌大江流,百舸相竞下渝州。
“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时指出。
闻令而动,担当作为。公安部党委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部署开展系列专项行动——
“要抓好长江‘十年禁渔’,推进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2020年6月,公安部组织沿江各地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长江禁渔”行动。
截至2020年底,全国公安机关已侦破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497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120余名,打掉团伙380余个,查获涉案船只1910余艘、非法捕捞器具5.1万余套、非法渔获物15.9万余千克,挂牌督办的155起重点案件全部告破。
亮剑非法采砂!
2019年1月,公安部扫黑办部署长江流域10省(市)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黑恶势力非法采砂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短短6个月,侦办非法采砂涉黑案件34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1起,刑拘嫌疑人1003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23起,查获涉黑资产3亿余元、江砂770.2万立方米。
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日前,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沿江10省(市)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打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行为。
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沿江各地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专项行动,以打击犯罪的实际成效守护长江流域的碧水蓝天——
重庆公安机关会同八部门开展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拉网式排查沿岸1.2万余家重点企业,打掉犯罪黑窝点2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名。
湖南公安机关常态化配备执法力量2700余人,联合相关部门对全省38处重点水域开展立体化、全时空巡查执法,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129起、打掉涉砂类黑恶团伙24个,全省长江干流和洞庭湖水域非法采砂违法犯罪活动基本禁绝。
长航公安机关斩断多条伪造船舶货物运输舱单和来源证明“洗白”盗采江砂的犯罪链条,2020年破获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书案件1280余起,盗窃、诈骗、非法经营、职务侵占等民生经济领域案件1270余起。
守护长江安澜
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2018年4月26日,湖北武汉。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剑指危害长江水域及沿线港口、码头、水上设施等安全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2019年12月,公安部部署开展为期7个月的长江干线水域突出治安问题综合整治工作。
沿江各地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周密组织、迅速行动,累计出动警力24.6万人次,检查各类船舶8.6万艘次,查处治安案件5830余起,整改问题乱点290余个,督促整改治安隐患8200余处,有力维护了长江干线水域总体安全稳定。
守护长江安澜,努力向时代、向历史、向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公安机关加快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特点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在湖北,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投入5亿余元做实水域治安防控体系,搭建长江流域“人、地、物、事、网”治安管控网络,确保重点时段长江水域安全稳定。在四川,公安机关依托“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对渡口、码头、取水口等水域重点目标单位,采取“天网+地巡”、“江巡+岸查”、“白+黑”等全时空巡防巡查。
蜿蜒6000余公里的长江,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共抓长江大保护,关键是“共”,难点也在“共”。
公安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与农业农村部签署《共同开展长江大保护执法合作协议》;配合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开展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等专项工作。
在强化与相关部委配合的同时,公安部积极推动构建长江警务一体化新格局——今年4月1日,公安部组织长江上中下游省市公安机关分别与长江航运公安局、海关总署缉私局签署区域警务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警务信息共享和资源优化配置,切实提高沿江公安机关整体合作能力。
联动护江已成趋势。
赤水河上,贵州公安机关牵头建立公安机关与行政部门、检察机关“3+3”工作机制,即三部门同步履职、三部门同步介入、三层级同步联动,最大限度提升办案质效。
鄱阳湖畔,江西省公安厅联合8个省直部门及沿湖3市12县(市、区)党委政府建立联谊联防机制,联调联处边界水域纠纷、联合整治湖区突出问题。
积极服务大局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大江来从万山中,山势尽与江流东。
“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2020年1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南京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为新形势下的长江经济带发展指路定向、擘画蓝图。
站在新起点,沿江各地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敢作为、善作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蓝图化为现实。
快速便捷的跨省户口迁移,是公安机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沿江公安机关围绕移民出入境管理、治安户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领域,研究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新举措,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公安厅(局)签署10个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合作项目,其中包括户籍事项证明开具“一网通办”、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公安可信身份认证互认等,推动更多群众在长三角地区办事“全域通办”“一网通办”“掌上可办”。
云南公安机关加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推动“一门通办”“一网通办”改革深化发展。目前,云南省公安行政审批事项已100%在网上公布,95%实现网上可办,40%实现全程网办。安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建设应用,实现29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日均为群众提供服务20余万次,特别是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累计为群众提供网上服务800余万次。
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是题中应有之义。
在江苏,常州公安机关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强化攻坚年”行动计划》等规范性文件,完善分级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在浙江,每年11月被定为“为企服务提升月”,探索建立跨警种业务“线上线下均可收件、网办中心集中审批、线上线下分类出件”的新模式;在上海,公安经侦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行刑衔接”例会工作机制,完善构建公安机关以“人”为重点、行政监管部门以“物”为重点的联合办案模式,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一流营商环境。
大江流日夜,慷慨歌未央。
回望来时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公安机关用一项项务实新举措,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展望新征程,公安机关正以更大的决心和信心,为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