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听同事说,申请生育津贴得先由医保部门拨付到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个人,不仅耗时久,手续也烦琐。现在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实在太便捷了!”6月17日,恩施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将一笔17963.66元的生育津贴成功转账至24岁的席女士的账户,让她切实感受到了医保政策的温暖。
为切实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合法权益,提升生育保障服务效能,恩施市自6月13日起实施生育津贴发放模式改革。根据新规,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调整为“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真正实现“个人直享”。
此次改革同步优化了办理流程,并推出了“即申即办”服务。参保女职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关注“湖北医疗保障”公众号,进入“服务专区-服务大厅-在线办理”,点击“生育津贴申报”进行线上申请。提交申请后,医保经办机构将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直接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在信息透明化方面,生育津贴申领成功后,相关信息将同步推送至女职工本人及所在用人单位。女职工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实时查询办理进度与结果,用人单位则可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单位网厅,通过“业务查询-单位生育津贴发放记录”功能查看发放数据。
恩施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此次生育津贴发放模式改革取消单位中转环节,不仅大幅缩短了发放周期,更有效保障了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经济权益,让参保女职工的医保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提升,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迈出了坚实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