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州禁毒战线和各级公安禁毒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禁毒委、州委州政府统一部署,忠诚担当、攻坚克难,深入开展“全民禁毒工程”,加快推进全州毒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力推动禁毒人民战争取得新成效,为推动全州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了禁毒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鄂人社奖〔2021〕14号)精神,经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严格履行工作程序,确定了评选推荐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恩施州评选推荐的“全省禁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0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州禁毒办反映。
电话:0718-8488042
传真:0718-8488041
来信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28号
邮政编码:445000
特此公告。
附件:恩施州评选推荐“全省禁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恩施州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附件:
恩施州评选推荐“全省禁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一、全省禁毒先进集体
恩施州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来凤收治中心
恩施市公安局禁毒大队
咸丰县教育局
二、全省禁毒先进个人
刘 勇 建始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赵汉卿 恩施州公安局禁毒支队四级警长
陈 超 巴东县公安机禁毒大队民警
张 杨 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中心戒毒社区社工
胡劲松 宣恩县沙道沟镇民族中学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