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医疗保障局发票遗失公示 (第三十七批)
发布时间:2023-10-23 |
来源:恩施州医疗保障局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第三十七批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报销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23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人员有不同意见或需举报有关情况,可以电话反映,也可以书面形式寄至恩施州医疗保障局。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718-8215388,邮编445000。
票据号 | 姓名 | 票据金额(元) | 开票日期 | 医药机构 | 参保地 |
0005326163 | 刘坤 | 29550.95 | 2023年3月7日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医院 | 鹤峰县 |
| 90899576 | 游桂芝 | 14364.00 | 2023年8月2日 | 湖北新特药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航空路总店 | 来凤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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