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
政策通知公告

逾期贷款催收公告

2020/01/09 城事通编辑部 1.1w 阅读 421 点赞 查看原文
逾期贷款催收公告

截至2020年1月9日,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以下借款人未按照《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已严重逾期,现予以公告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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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上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到原贷款申请所在县市办事处(直属营业部)办理还款手续,清偿所欠贷款。并请以上贷款的质押担保人、抵押人及保证人协助我中心进行催收。

上述借款人应于2020年1月15日前履行还款义务,逾期中心将根据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质押担保人、抵押人及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届时中心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不良贷款处置,同时将逾期信息上报“信用中国”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1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