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以及湖北民族学院关于硕士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湖北民族学院于2012年10月开始接收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生报名,本年度报名一直持续到十一月。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人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
2.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申请人学士学位是国(境)外学位的,其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9月10日至11月10日。
2.报名地点:湖北民族学院研究生处。(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3.报名材料:根据研究生处规定交清并审验材料(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
4.入学考试:
经资格审查确认合格后,申请人还须参加我校的专业入学资格考试和外国语入学资格考试(我校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考试时间为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5.报名费用:申请人须交报名考试费200元。
培养及学位申请程序
1.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阶段,通过入学考试者由我校组织课程学习,学习方式为随在校研究生听课或统一集中授课;第二阶段为学位申请阶段,学位申请阶段包括学位论文撰写、答辩及学位申请。
2.申请人通过我校的全部研究生课程考试,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具体要求按每年教育部文件执行),方可进入学位申请阶段。
培养及学位申请费用
1.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费用按阶段收费。第一阶段的课程学习费用10000元,申请人入学时一次性缴清。第二阶段的学位申请费用8000元,在申请人通过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申请转入学位论文撰写工作时一次性缴清。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申请,经申请人所在单位、二级学院、研究生处同意,并办理退学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参加外国语水平及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及考试费用,学位论文制作和答辩等费用,学习期间的差旅、食宿费用等由申请人自理。
湖北民族学院2012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招生各硕士点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17 地址:恩施市学院路39号 邮政编码:445000
联系部门:湖北民族学院研招办 电话:(0718)8437422
湖北民族学院研究生处网址:
http://public.hbmy.edu.cn/xxxy/yjsc/article/index.php
招生学院专业及其代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1法学院 民族学(030401) 谭志满
冉红芳 13597777359
13907260016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030402) 中国少数民族史(030404) 民族社会学(0304Z1) 民族法学(0304Z2) 02经济与管理学院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030403) 张新平
符廷銮 1397189****
1340303**** 03艺术学院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030405)
(只招收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学生) 金 晖
王海军 1387270****
1800726**** 04文学与传媒学院 文艺学(050101) 罗翔宇
李勋灿 1387273****
1897243**** 05 理学院 基础数学(070101) 刘志军
向会立 0718-8437732
1534700**** 应用数学(070104) 运筹学与控制论(070105) 06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安全(0701Z3) 郑明辉
朱 黎 1897240****
1554912**** 07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化学工艺(081702) 史伯安
周红艳 1345101****
1309324**** 生物化工(081703 ) 应用化学(081704 ) 08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090705) 艾训儒
周防震 1347791****
1346974****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090706)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090707) 林特食品加工与开发(0907Z4) 09 医学院 中医基础理论(100501) 袁德培
刘可云 1333749****
1527225**** 中医内科学(100506) 中医骨伤科学(100508) 中医妇科学(100509) 民族医学(10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