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宣布陈*国贷款提前到期的公告

2024/01/03 城事通编辑部 1.6k 阅读 542 点赞 查看原文

    截至2024年1月2日,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借款人陈*国未按照《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已严重逾期,我中心已公告催收,至今仍未按期偿还逾期贷款本息。

为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现宣布该笔贷款提前到期,请借款人陈*国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到恩施州住房公积金营业窗口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

序号

主借款人姓名

主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主借款人工作单位

配偶姓名

配偶身份证号码

配偶工作单位

1

陈*国

4228231970****3693

巴东县野三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董*艳

4228231971****2808

——

若在2024年1月12日前未履行前述还款义务,我中心将根据合同约定,直接处置借款人质押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同时将按有关规定将以上借款人纳入失信人管理,并将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上报“信用中国”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予以公布。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1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