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恩施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全面实行“暗标盲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9/01 城事通编辑部 3.2k 阅读 349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市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住建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恩施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全面实行“暗标盲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恩施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恩施州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恩施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8月29日


恩施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全面实行“暗标盲评”实施方案


2025年,我州“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席位制分散评审+暗标盲评”被列入全国首创性改革试点,为推动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暗标盲评”落实落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9月中旬起,我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全面施行“暗标盲评”,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促进招标投标更加公平公正。

二、工作措施

1.明确招标投标文件内容。招标文件必须要求投标文件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商务标应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项目管理机构、资格审查资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材料;技术标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文件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对能识别投标人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

2.明确技术标编制格式要求。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有关格式规范,统一投标文件页面大小和颜色,统一封面、封底和字体、行距、页边距、页眉、页脚等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不得出现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其他标识和能够识别投标人的信息。

3.明确投标文件无效情形。招标文件应明确无效投标认定情形,集中在专门章节进行表述,做到表达清晰、准确、无歧义。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认定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逐一对照响应实质性条款,避免因投标文件编制问题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4.明确招标公告发布要求。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应明确表述实行“暗标盲评”的内容。

5.组织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需对技术标进行审查,凡是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技术标的,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的,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6.开展技术标“暗标盲评”。在技术标文件分发环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将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文本进行切割并随机排序、随机分配至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技术标文件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独立评审,由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汇总技术标得分。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布置。2025年8月底前,州政数局、州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联合印发《恩施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全面实行“暗标盲评”实施方案》。

(二)实施准备。2025年8月底前,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示范文本改造。2025年9月上旬,由州政数局牵头,州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配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培训,督促其严格按照“暗标盲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三)全面运行。2025年9月中旬,全州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全面推行“暗标盲评”。

四、有关要求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要积极适应“暗标盲评”要求,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投标文件编制规范,提升招标投标文件质量,为推行“暗标盲评”创造前提条件。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联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0718-824369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