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具体调整情况为: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
贷款期限 | 年利率 | 贷款期限 | 年利率 | ||
首套房 | 二套房 | 首套房 | 二套房 | ||
5年以下 (含5年) | 2.35% | 2.775% | 5年以下(含5年) | 2.1% | 2.525% |
5年以上 | 2.85% | 3.325% | 5年以上 | 2.6% | 3.075%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决定和相关政策规定,恩施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如下:
一、2025年5月8日及以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日起,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二、2025年5月8日前已申请但暂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日起,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三、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说明:按照《恩施州住房公积金借款、担保合同》约定,已申请或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重新签订合同,住房公积金系统自动按照相关规定调整利率。
特此通知。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