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
政策一般公告

关于认定定点培训机构的公示

2019/11/14 城事通编辑部 1.6w 阅读 135 点赞 查看原文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64号)要求,在培训机构申报,来凤县人社局现场查看、初审、并推荐的基础上,经恩施州人社局审核,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心符合定点培训机构认定条件,拟认定为恩施州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各种渠道,向州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举报电话:8222802(州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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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