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基金监管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群众监督作用,维护失业保险基金安全,现将恩施州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行动线索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对象和内容
(一)2015以来,劳务派遣单位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稳岗返还资金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2020年以来,企业或个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短期参保后断保,骗领失业补助金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投诉途径
举报投诉电话:0718—8291875;0718-8291836
举报投诉地址:恩施市土桥大道148号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三、受理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举报要求
举报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提供被举报人的名称(姓名)和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失业保险基金的有效线索;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地址(单位、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法定代表人信息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并留下联系方式。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编造事实的行为,将依法追究举报人责任。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特此公告。
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