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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州教育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2022/06/14 城事通编辑部 2.3k 阅读 228 点赞 查看原文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整合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2022年度恩施州州直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安排,州教育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整合抽查对象基本相同部门的抽查计划,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无事不扰”,减少对企业检查频率,提高抽查检查工作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恩施州营商环境。

二、抽查时间

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7月14日。

三、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全州各级各类学校范围内抽取27所学校(幼儿园)。

四、抽查事项

教育部门本次联合抽查事项:州级教育督导检查;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学校体育艺术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办学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本次联合抽查事项:价格行为检查(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五、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恩施州教育局,相关部门: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组织实施

1.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由州教育局牵头制定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州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落实,精心组织,周密谋划,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2.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州教育局及时组织州市场监管局,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

3.名单抽取及派发。(1)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州教育局、州市场监管局,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2)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3)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所学校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校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4.实施抽查检查。对学校实施实地核查时,通过系统组成2个检查小组,每组5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联合检查工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5.录入公示抽查结果。现场抽查检查结束后,本次联合抽查牵头单位要及时督促指导相关联合抽查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内部网站”向社会公示。

6.形成结果。全部检查事项完成后,本次联合抽查牵头单位要及时组织检查人员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形成本次书面联合抽查检查结果,整理相关资料报州市场监管局备案。

七、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牵头部门安排搞好本次联合抽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

2.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联合抽查的相关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牵头部门要提前搞好车辆等相关协调工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3.统一监管服务,减轻学校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联合成员单位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学校咨询,为学校解疑答惑。


恩施州教育局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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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