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
政策通知公告

州级示范高中公示

2013/12/10 城事通编辑部 1.8w 阅读 104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教督【2012】9号) 精神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示范高中复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督【2013】7号)要求,在学校自评县市复查的基础上,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成州级示范高中督导复评工作组,于2013年9月至10月,从办学方向、办学条件、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和示范引领等五个方面对利川二中等7所州级示范高中进行了督导复评。经综合评议,利川二中、利川五中、巴东二中、巴东三中、宣恩一中、咸丰一中、鹤峰一中符合州级示范高中条件,拟继续保留这7所学校“恩施州示范高中”称号。

广大干部群众如对上述学校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一周内向州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反映,并报真实姓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18-8222336.    联系人:唐老师

恩施州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3年12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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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