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序号5)整改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省长江办关于印发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湖北省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鄂长江办〔2023〕1号)和《湖北省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办法(修订)》(鄂环发〔2022〕30号)要求,现将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序号5)整改公示如下,欢迎大家监督。
一、披露问题
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湖北问题(序号5)指出,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陆地生物多样性关键地区,集中保存大量古老动植物物种、珍稀濒危植物和野生动物。2022年8月现场调查发现,自然保护区内毁林种黄连地块达1300多处,面积超2000亩,其中保护区核心区内658亩,缓冲区内1173亩。此外,保护区缓冲区内还存在民宿、别墅等建筑物,实验区内农家乐违法出售野生保护动物。
二、整改目标
《省长江办关于印发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湖北省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鄂长江办〔2023〕1号)明确整改目标为:规范保护区内黄连种植,规范原住居民民宿经营,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确保在保护区内不发生类似问题。
三、整改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31日。
四、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4日至12月17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五、整改措施及效果
(一)关于毁林种黄连问题
1.严格按照“依法查处一批、有序退出一批、规范完善一批”要求,完成黄连种植地清理、整改任务。一是依法查处一批:对情节严重的毁林种黄连行为,立案查处。二是有序退出一批:有序退出在林地上种连面积2499亩,根据黄连种植时间和收获周期综合研判,建立分地块黄连退出台账:2023年应退470.58亩、2024年应退349.92亩、2025年应退1678.49亩。三是规范完善一批:对涉及忠路镇、佛宝山开发区范围内9545.24亩种植黄连地块核实认定为耕地,建立台账,指导农户进行规范种植。同时,利川市自规局与林业局对佛宝山开发区双河口社区、月琴坝社区“二调”中为耕地,林地一张图为林地的139个图斑共780.5亩地块开展了共同确认,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逐步恢复为耕地。
2.在摸清现状基础上,依法依规提出针对毁林行为的查处措施。 一是对情节轻微的,主动退出违法种植并及时复绿的原住居民,从轻或免于处罚,以加强教育为主。二是对情节严重的,毁林种黄连行为,立案15起,其中:行政案件7起、刑事案件8起(查处中,有3起不予起诉,给予行政处罚)。处罚结果为:行政处罚10起、刑事处罚5起,均已依法依规做出处罚决定。
3.根据整改台账明确的退出时限,退出相关地块黄连种植,并恢复森林植被,达到验收合格要求。一是黄连退出情况。截止2025年8月底,已退出1610.54亩(其中:2023年324.83亩、2024年243.26亩、2025年1042.45亩),退出率64.45%;未退出888.45亩(其中:2023年145.75亩、2024年106.66亩、2025年636.04亩),未退出率35.55%。对未退出的地块,利川市忠路镇和佛宝山开发区领导班子实行包保责任,与农户签订承诺书,2025年底前再退出827.24亩,退出率达到97.55%;剩余61.21亩(占整体应退出任务的2.45%)在2026年度退出。二是恢复植被情况。利川市林业局对退出黄连种植地块2499亩编制了植被恢复方案,按照设计,2023年5月—2024年4月,植苗(含补植)304880株(其中:山桐子7930株、黄柏296950株);2025年4月,补植补造黄柏27000株;2025年8月补植补造黄柏4700株,完成2499亩植被恢复任务,并开展市级自查验收。恩施州林业局于2025年7月15日至18日对利川市验收结果开展复核,抽查小班624个,面积516.0亩,总体成活率较好,要求对忠路镇部分村进行补植补造。2025年9月4日至5日,对补植补造情况开展补充复核,抽查小班11个,面积6.2亩,总体成活率达到85%以上。
4.由属地政府以政府通告或林长令等方式,出台规范黄连种植的具体要求,并加强宣传。一是出台规范黄连种植的具体要求。2023年3月24日,发布《关于禁止在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的令》(利川市林长令〔2023〕第1号);2025年8月27日,利川市林长办印发《利川市规范林下种植中药材工作方案》;2025年9月7日,利川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利川有机中药材健康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规划(2025--2035)》《利川有机黄连种植及加工技术规程》《利川有机仿野生黄连林下种植及加工技术规程》。二是开展的规范种植宣传情况。在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口密集地区安装语音播报器20台、重要地段安装监控视频语音播报器16台,制作禁止毁林种黄连和引导规范种黄连宣传牌20块,印发禁止毁林种黄连和引导规范种黄连宣传手册6000余份,签订禁止毁林种连承诺书8900余份。属地政府、村委会和星斗山保护区管理局广泛开展宣传。同时,通过村组干部、护林员巡护与无人机航拍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巡查。开通公众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管,提升保护区内居民生态保护意识,规范种植行为。
5.整改期间,如在自然保护区内发生新的毁林种植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涉案人员并严肃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单位)责任人责任。整改期间,对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区内发生新的毁林种黄连行为,涉及3个地块3.1395亩,已查处涉案人员。对监管不到位的4名干部职工进行约谈。
(二)关于民宿、别墅问题
1.保护区缓冲区内存在民宿问题。由利川市文旅局牵头,忠路镇人民政府、佛宝山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全面清查自然保护区民宿经营情况,形成《利川市星斗山自然保护区民宿统计表》,对经营民宿的基本信息进行详细统计记录,忠路镇辖区内共计11家民宿(缓冲区内7家),佛宝山开发区辖区内共有14家民宿(缓冲区内1家),缓冲区内共计8家民宿点已拆除相关标识标牌,并取得民宿经营者的理解及大力支持,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全面禁止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民宿经营行为。同时,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位于实验区拟经营的民宿负责人合法合规经营。
2.保护区缓冲区内存在别墅等建筑物问题。一是由利川市自规局牵头,联合星斗山保护区管理局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对星斗山保护区范围进行全面摸排清查。利用现有测绘矢量数据,采取“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数据+卫片执法监测图斑+乡镇补充”的方式,按照“五步认定法”进行核实认定,保护区内未发现违建别墅问题。二是由利川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市自规局、属地政府、星斗山保护区管理局对自然保护区内农民建房情况开展全面清查,完成忠路镇、佛宝山开发区建房的权属调查、测量工作,并对宗地权属、位置、面积和建房情况等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未发现非法侵占自然保护区的建设行为。三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建立长效机制,全面规范自然保护区内原住居民在固定生产生活范围内修筑必要的生活用房和种植、养殖等生产设施,严格限定活动范围与方式,建立动态监管台账。
(三)关于农家乐违法出售野生保护动物问题
由利川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属地政府配合,全面清查自然保护区农家乐,强化监管措施,压实监管责任。经排查,实验区内共7家餐饮农家乐。市市场监管局采取网上送达、现场送达等方式对7家农家乐进行了约谈,并签订禁止出售、加工、购买、储存、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承诺书,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规范餐饮经营户名称和宣传广告(介绍)内容,户外及店堂内广告、菜单一律不得出现“野味”、“野生”等诱导、误导消费者的文字、图案。同时,举一反三,对星斗山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的市场主体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告诫采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野生鱼及渔获物将承担法律责任,全面禁止在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展农家乐等经营活动。
(四)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和执法监管
1.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利川市人民政府和星斗山保护区管理局共同开展《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宣传。在居民集中场所或主要路口设立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宣传栏或固定宣传牌29块、在人口密集地区安装语音播报器20台、在重要地段安装监控视频语音播报器16台,发放宣传手册6000余份,让宣传家喻户晓,实现保护区内及周边农户全覆盖。
2.建立共建共管机制。2023年6月12日,星斗山保护区管理局与利川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意见》(鄂星保发〔2023〕14号),明确各自职责。保护区管理局与属地乡镇政府、林场、村委会(社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资源共管、社区共建、信息互通、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良好格局。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4日-17日)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田海平0718-8417121。
联系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258号恩施州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