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布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提前到期的公告
2019[2]号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有少数借款人未按照签订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担保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严重逾期,我中心向借款人、担保人多次催收,至今仍未按期偿还逾期贷款本息。
为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宣布以下严重违约贷款提前到期,请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到我中心窗口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请以下贷款的质押担保人、抵押人及保证人协助我中心催收。
如2019年4月29日前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的,我中心将直接划扣质押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和承担我中心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处置质押担保物后仍不够的,我中心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同时,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将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纳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并将逾期信息上报“信用中国”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宣布提前到期贷款名单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