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 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文件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014年10月1日以后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据改革前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的长短补记职业年金。补记职业年金的业务环节依次为参保单位申请、人社部门审核、社保经办机构计算、参保单位按现行征缴流程缴费、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补记职业年金到账记录、归集对账、资金归集和投资运营等。
截至目前,恩施州州本级已完成州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2家单位16人补记职业年金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