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培训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州人社局拟开办第三季度第二批就业技能培训班。经研究,现就州本级2023年三季度第二批就业创业培训计划(见附件)在全州范围内征选承训培训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训机构资格条件
经州、县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并具有相应职业(工种)培训资质。
二、申报材料
有承训意愿的定点培训机构请于2023年8月23日下午2:00,将报名材料密封后报送州人社局就业科606办公室,联系人:冉崇有,联系电话:18694000567。报名材料包括:
(一)培训方案。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场地、培训对象及人员组织方式、培训师资、培训设备、培训教材、食宿安排、培训考核、培训后就业渠道和岗位等;
(二)其他佐证材料。内容包括培训机构基本情况简介、所获荣誉表彰材料;授课教师个人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个人所获荣誉及奖励证书等材料;培训场地、实训设备实景照片等资料。
三、现场比选
(一)时间:2023年8月23日下午2:30
(二)地点: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党组会议室
(三)报名培训机构通过PPT现场展示等形式,对培训方案等情况进行介绍。州人社局通过比选,择优确定承训培训机构。
四、结果公示
承训培训机构信息将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组织培训。
五、其他
培训组织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64号)规定进行。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