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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小知识

2021/06/08 城事通编辑部 1.2w 阅读 398 点赞 查看原文

一、档案法律法规的含义是什么?

答:档案法律法规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档案事务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档案法律法规可以划分为档案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四种类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对档案的定义是什么?

答: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三、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答: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四、哪些档案归国家所有?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可以买卖吗?

答:国家机关、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形成的档案归国家所有;向档案馆捐赠的档案归国家所有。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禁止买卖。

五、哪些档案归组织(单位)所有?哪些档案归个人所有?

答:非国有组织(单位)形成的档案归该组织(单位)所有。个人在非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归个人所有。

六、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可以向谁出卖、捐赠或寄存?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不可以向谁出卖或赠送?

答: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各级国家档案馆出卖、捐赠或寄存;严禁向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出卖或者赠送。

七、哪些档案禁止私自携带、运输、邮寄出境?

答: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及其复制件禁止私自携带、运输、邮寄出境。属于集体所有或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禁止私自携带、运输、邮寄出境。

八、如果私自携带、运输、邮寄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怎么处置?

答:由海关予以没收,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没收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移交给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九、利用者在查阅利用档案时应禁止哪些行为?

答:应遵守查阅档案的有关规定,不得涂改、损毁、丢失、伪造或者擅自抄录和复制档案。

十、公民和组织在利用档案时享有哪些权利?

答:对公民和组织利用档案的权利,《档案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第二十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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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