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石*欢、张*成逾期贷款进行催收 的公告

2022/04/28 城事通编辑部 5.1k 阅读 55 点赞 查看原文

我中心分别于2016年10月11日、2016年6月7日向缴存职工石*欢(身份证号码:42282619930309****)、张*成(身份证号码:42280119900207****)二人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9万元、34.6万元,现石*欢、张*成未按照签订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担保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已严重逾期,我中心多次催收,二人至今仍未按期偿还逾期贷款本息。

主借款人姓名

主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主借款人工作单位

配偶姓名

偶身份证号码

配偶工作单位

石*欢

42282619930309****

湖北外服鑫中浩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

——

张*成

42280119900207****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恩施专卖店

王*璇

42280119950711****

恩施州中心医院

为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现进行公告催收,请二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或到恩施市办事处窗口偿还逾期本金、利息及罚息。同时,请以上两笔贷款的担保人协助催收。

若借款人在2022年5月11日前未履行还款义务,我中心将根据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同时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否则我中心将通过诉讼追偿处置抵押房产,并将逾期信息上报“信用中国”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予以公布。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4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