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恩施州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办法》(州人社办发〔2017〕65号)、《关于发放州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通知》(恩施州就才发〔2019〕11号)要求,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州就业局审核局长办公会通过,报州人社局,州人社局就业科复核。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共受理补贴60人,共计补贴金额:334216.02元(大写:叁拾叁万肆仟贰佰壹拾陆元零贰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2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各种渠道,向州人社局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举报电话:8222802(州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