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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教育局关于恩施州教育云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数据采集的通知

2016/10/19 城事通编辑部 1.2w 阅读 231 点赞 查看原文
州教育局关于恩施州教育云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数据采集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有关学校:

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已将我州列为湖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首批试点市州,我州依托省平台搭建的教育云平台即将上线,为使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正常开展,需对全州学校、教师、学生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导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数据采集是平台正常运行的基础工作,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市及州直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数据采集工作专班,确保数据采集按时、准确、完整、顺利进行。

二、相关要求

1.所有相关采集表格请至州教育局网站下载。下载后的文件夹中包含一个XXX学校信息采集表及一个XXX学校文件夹。XXX学校文件夹中另有XXX学校老师信息采集表和XXX学校学生信息采集表两个电子表格。

各学校采集信息时,请按相关提示准确、完整填写,不得遗漏。学校名称需填写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全称(与学校公章上规范名称一致)。

2.各学校相关数据采集完成后,请将文件夹及电子表格的名称更改为学校全称,再上报县市。例如:将“XXX学校-数据采集表”文件夹更名为“恩施市施州民族实验小学-数据采集表”。

3.各县市需将各学校上报的数据中XXX学校信息采集表汇总,并将汇总后的电子表格命名为XXX县市学校信息采集表,连同包含教师和学生信息采集表的各学校文件夹一并上报到州。

4.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采集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表格在汇总后,应立即销毁,工作人员不得对采集的数据私自留存、拍照,汇总后的数据应安排专人保管。采集工作中,如造成数据泄漏,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各县市教育局需对最终上报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无逻辑性错误后方可报州教育局(只报电子稿,不报纸质稿)。

三、时间安排及报送方式

报送时间:2016年10月28日前;

报送方式:数据需刻成光盘,由专人报送至州教育局;

联系人:廖福智  电话:1533730**** 。

附件:XXX学校-数据采集表(此表电子稿请在州教育局网站上下载)

""附件:XXX学校-数据采集表.rar

 恩施州教育局

2016年10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