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通讯员田苗、李安祝)8月9日,笔者从巴东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获悉,巴东县跨省外出务工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可申请一次性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
脱贫人口申请交通补贴时,需提供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表、能说明稳定务工3个月以上的资料(如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务工企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本人社保卡复印件。符合申请条件人员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材料,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村(社区)根据务工人员实际情况统一报送至乡镇人社中心,办理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乡镇人社中心将对申报对象是否为脱贫户或监测户逐一核实,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人员汇总后将一次性交通补贴汇总表及申报资料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县人社局复审,并对审核通过的补贴对象,在巴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补贴对象,由县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直达本人社保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