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
医保资讯医保资讯

3月1日起,湖北省实施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2023/02/27 城事通编辑部 7.7k 阅读 124 点赞 查看原文

今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转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将于3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版药品目录。


新版药品目录有哪几部分构成,

共有药品多少种?

《药品目录》西药部分、中成药部分、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下同)部分和中药饮片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


我省“双通道”药品有何变化?

根据国家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对湖北省“双通道”药品目录进行了更新,将363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全部纳入湖北省“双通道”药品目录,比原“双通道”药品目录增加药品88种。


我省“单独支付”药品

是否进行了更新,

具体有哪些变化?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我省对“单独支付”药品进行了调整。


一是在国家新增谈判药品中,将33种用于罕见病、恶性肿瘤、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等疾病治疗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纳入“单独支付”药品管理范围;


二是按照国家关于“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通过‘双通道’渠道提升罕见病用药供应保障水平的有效模式”有关要求,对原我省“单独支付”药品目录内,2022年国家谈判转乙类的3种罕见病用药,保留“单独支付”身份待遇。


对谈判转乙类的“单独支付”

药品政策如何衔接?

为保障政策的连续性,对原我省“单独支付”药品目录内,2022年国家谈判转乙类的7种药品设置过渡期,过渡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按原“单独支付”药品待遇执行。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于

2023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为与《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等疫情防控政策做好衔接,目前已经被纳入医保临时支付范围的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两个谈判药品,新的支付标准自2023年4月1日开始实施。


有哪些措施推动新版目录落地?

为尽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推动新版目录落地,将采取以下措施:


●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要求各地按时将新版药品目录内药品纳入基金支付范围,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品种、备注和甲乙分类等内容。


● 二是落实谈判药品直接挂网等措施,确保谈判药品如期按照协议调整支付标准。


● 三是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联动,根据临床治疗需求,及时将新增药品特别是谈判药品纳入本机构配备名单,提升用药保障水平。


● 四是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通过定点零售药店等渠道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


● 五是强化用药监测,加强对目录内药品特别是谈判药品使用、支付情况的监测,努力解决落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医保资讯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