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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优化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2023/12/28 城事通编辑部 8.7k 阅读 74 点赞 查看原文

12月26日,州人民政府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实施办法》,从三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州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有效促进参保职工医疗保障权益公平适度。

优化调整基本制度。全面规范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为参保职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和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补充保障。将我州原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归并统一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做到制度科学衔接、平稳过渡。

优化完善基本政策。一是简化参保筹资、待遇支付政策;二是整合原“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及“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政策,优化归并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强化公平适度保障。一是强化保基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不变,年度限额由20万元提高至25万元。二是强化补充保障,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起付线设置为2000元,报销比例和封顶线50万元保持不变。三是强化减轻群众负担,断保3个月以上重新参保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由3个月缩短至1个月,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由保底报销改为自费控比。四是强化待遇有效衔接,对原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保险待遇平稳过渡到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中,确保待遇总体水平不变。五是强化生育支持政策,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提高生育保险基金保障能力;扩大生育保险保障范围,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生育医疗待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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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