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春季开学及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恩施州教办发[2016]5号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省、州领导关于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指示,严防各类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6〕1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16]8号)以及2月26日全州维稳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及全国两会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
开学前后是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阶段。目前,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各地各校要充分认清当前所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对开学初的各项安全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学校是安全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全面落实本单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将责任分解到每个人、每个岗位,推进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递交工作,形成安全责任全覆盖。
二、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各地各校在开学后,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掌握了解可能影响春季开学和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将各种影响稳定的苗头和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校内,消除在萌芽状态。安全检查要结合春季特点,组织开展一次以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实验室安全、校园周边安全为重点的拉网式排查,不落一校,不漏一点。要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教室、锅炉房、危险化学品仓库、教学设施设备、水电气设施、接送师生车辆、校园周边环境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矛盾纠纷要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并可能引发普遍不满的食堂伙食、教学管理、教师待遇等热点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化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一定要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整改到位。
三、切实抓好校园安全和治安管理工作
各地各校要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学校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和治安管理。要加强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校园广场等人群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内各种大型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要细化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发生校园火灾事故;要加大校内食堂、食品超市和小卖部的监管力度,坚决防止发生校内集体食物中毒事故;要加强校园交通管理,加大校车监管力度,坚决防止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要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格控制进出学校人员、车辆,严格落实校园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和上学放学学校大门治安值守制度。要切实吸取2月29日上午海口龙华区扬帆小学砍伤10名学生案件教训,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巡查和重点人员管控,防止校园及周边各类治安案件发生。要重点盯防寄宿制学校、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真正纳入视线,强化措施,加强监管。
四、切实抓好学校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的开展
各地各校要结合春季气候特点,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主题班会、校园网络、集体活动、黑板报、展板等多种形式,在师生中广泛开展一次以预防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拥挤踩踏、校园火灾、一氧化碳中毒、春季传染病预防、自然灾害以及防盗、防诈骗、防人身侵害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还要召开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家长会,对家长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要有重点地加强对广大学生的安全乘车、安全出行教育,切实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预防处置交通事故能力。要教育学生家长及学生不乘“三无”车辆、拼装车及超载、超速车辆,要巩固校车整治成果,防止“反弹”。要认真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管理工作的通知》,上好《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确保生命安全教育每周一课时,心理健康教育每两周一课时。同时,要针对校园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特点规律,结合实际认真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坚持经常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各学校要对应急演练及时进行总结和研究,争取演练一次,进步一次,促进应急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五、切实抓好学校安全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
各地各校要始终坚持重心下移、工作下沉、关口前移、超前预防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一是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建立学校自查、上报、治理和教育局督办、销号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形成安全隐患定期逐级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二是坚持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制度化。针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等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事故多发易发领域,各职能科室要发挥自身职能,强化整体联动,有序开展学校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体育设施安全等专项整治,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三是要进一步健全日常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学校安全隐患台帐建设,深入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校园整体防控能力,提高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水平。四是要进一步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坚持实行“全州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州、县市教育局和乡镇中心学校三级实施校园安全督查的工作体系,采取明查暗访、重点督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对所属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实现全州所有县市、乡镇、学校安全工作督查的全覆盖、常态化。五是要进一步健全学校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六、积极做好《恩施州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恩施州学校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发布,并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办法》是我州第一个专门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法规性文件,规范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工作要求,使我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制度层面保障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市要把《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立即组织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学习宣传《办法》,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办法》的自觉性,增强依法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学校要按照《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要紧密联系本校实际和工作职责,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教育、责任与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处理突发事件预案,强化日常管理,确保本学校的安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办法》的宣传,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橱窗、板报、横幅、家长会、致家长的公开信、队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使教职员工、学生及其监护人都熟知《办法》的基本内容,切实做到安全工作进学校、进班级、进社区、进家庭。各地各校要加强与公安、司法、住建、交通、食药监、卫生、工商、文体新广、质检、安监等部门的协调,贯彻好、落实好《办法》,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学校安全工作中的作用,共同做好我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全国两会期间,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专人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学校主要领导外出请假和主要领导不同时外出的规定,确保人员随时在岗在位。要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准备,有专门应急队伍和预案,确保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要以确保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稳定为中心,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隐患苗头。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紧急重大动态信息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对值班不到位、报告不及时而贻误处置时机、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要将春季开学及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3月18日前将电子版报州教育局学校安全科。联系人:周成伟,邮箱:416057809@qq.com,联系电话:0718-8236012。
恩施州教育局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