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的《湖北省稳岗补贴实施办法》(鄂人社规〔2015〕4号)的要求,在用人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州就业局初审、州人社局审核,拟认定2018年申报的3家用人单位符合稳岗补贴申领条件,补贴金额共计186703元(大写:拾捌万陆仟柒佰零叁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2019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各种渠道,向州人社局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联系电话:8222802(州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