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可以补缴居民医保费,真是太好了!”近日,鹤峰县下坪乡下坪村丁振堃母亲成功为其孩子补交居民医保费后,激动地说道。
丁振堃,出生于2023年11月27日,家人因忘记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缴纳居民医保费,着急来到鹤峰县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咨询,通过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口中得知,新生儿出生次年应按规定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缴纳居民医保费,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可补缴出生次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自缴费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据了解,丁振堃可补缴出生次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是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更加优化的具体体现,此项惠民政策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恩施州积极生育医疗保障十项支持措施。今年以来,该局已为30名新生儿办理居民医保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