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有关单位:
近期,我州持续高温天气。为切实维护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指导企业与劳动者协商安排工作时间
要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决策部署,指导企业通过调整工作时间、加大班次轮换、减轻劳动强度等方式,最大程度减少户外工作劳动者高温时段的户外工作时间。指导平台企业视情况采取延长配送时限等措施保障外卖员等平台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对确因高温天气影响劳动者不能按时到岗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企业因受高温天气影响合理调整工作时间或者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配合并遵守相关制度规定。
二、督促企业履行劳动保护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对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关心爱护,落实防暑降温相关劳动保护措施,加强健康检查。对不适宜在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企业应与劳动者协商合理调整其工作任务。积极改善工作条件,增配降温设备,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加强高温防护等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三、切实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3〕39号 )要求,及时足额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发放高温津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四、强化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良好氛围。要结合全州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覆盖”夏季专项行动,加大对高温期间室外露天作业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电力通信、环境卫生、快递、外卖等行业(用人单位)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高温津贴支付等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高温津贴或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权益。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