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劳就领办﹝2015﹞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精准扶贫就业创业扶持工作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15﹞72号)精神,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就业创业扶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全州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将精准扶贫就业创业扶持工作与就业创业促进工程紧密结合起来,自2015年起,以各对口帮扶部门为单位,对全州729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就业创业扶持计划、青年创业扶持计划、返乡创业和特色产业扶持计划、巾帼创业扶持计划、自强创业扶持计划,分年度进行就业帮扶,实行项目化管理,力争用五年时间扶持1000个初创企业、2000名个人创业、带动30000人以上就业。
二、落实部门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精准扶贫就业创业扶持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迅速研究制定精准扶贫就业创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把握时间节点,将任务分解到各对口帮扶部门和项目负责部门,分类实施,层层抓好落实。
各对口帮扶部门要根据本贫困村产业发展需要,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品牌化经营的思路,选择特色性强、成长潜力大、有市场前景和引领带动作用的项目,作为扶持对象推荐上报至相关项目负责部门。同一对象原则上不得重复享受扶持。
人社、共青团、妇联、民政、残联等项目负责部门对各对口帮扶部门提交的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同级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各级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入围项目进行复审,组织专家评审团开展项目评定,确定扶持项目和扶持金额。
三、细化实施步骤
(一)2015年度项目实施步骤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就业创业扶持启动工作,各级制订出台精准扶贫就业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6年2月底前,各对口帮扶部门上报项目资料,各项目负责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初审后报同级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4月底前,各级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完成项目评审,确定扶持项目和扶持金额。
2016年5月底前完成扶持资金拨付工作。
(二)以后扶贫年度项目实施步骤
5月底前,发现、考察、培养扶持对象;
6月底前,完成项目申报;
7月底前,完成项目初审;
8月底前,完成项目专家评审团评审;
9月底前,确定扶持对象及金额,扶持资金拨付到位。
恩施州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