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宣布张*飞、刘*璐贷款提前到期的公告

2021/09/13 城事通编辑部 5.9k 阅读 243 点赞 查看原文

我中心于2018年10月26日向张*飞(身份证号码:42282719830917****)、刘*璐(身份证号码:42062419831030****)二人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0万元,现张*飞、刘*璐未按照签订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担保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已严重逾期,我中心多次催收,二人至今仍未按期偿还逾期贷款本息。

为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现宣布该笔贷款提前到期,请二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到鹤峰县办事处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同时,请恩施龙凤置业有限公司(担保人)协助催收。

若在2021年9月17日前未履行前述还款义务,我中心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同时,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将二借款人纳入失信人管理,并将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上报“信用中国”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予以公布。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9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