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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三类企业可申领“以工代训”培训补贴

2020/03/31 城事通编辑部 1.9w 阅读 245 点赞 查看原文
恩施州三类企业可申领“以工代训”培训补贴

近日,州人社局印发《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培训工作的通知》,支持和鼓励企业(市场主体)招工用工和复工复产。

一、“以工代训”补贴的三类对象

1.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扶贫车间和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

2.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参保企业;

3.自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2020年1月24日),参与和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及执行时限

1.市场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以工代训按每月每人5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培训补贴,以实际吸纳就业月数进行核算,最长不超过6个月。政策执行截止2021年12月31日。

2.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对新招用和转岗职工,以工代训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30天。该补贴政策出台前的疫情期间也纳入以工代训补贴范围,政策执行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三、补贴申领

企业(市场主体)向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提交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申领的相关材料,经审核和公示,对符合规定的拨付培训补贴。

附件:""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培训工作的通知.pdf(恩施州人社函﹝2020﹞16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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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