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人社局、恩施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税务局关于落实阶段性免征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20〕4号)要求,现将州本级及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确定的5615家免征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至3月17日。参保企业若对划型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起变更申请。参保企业类型一旦划定,政策执行期间不再变动。
附件:1.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2.恩施州免征单位名单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0日
附件1:
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1.州社保局登记核定科 向 阳 1533730****
2.恩施市社保局登记核定股 曾本忠 1897187****
3.利川市社保局登记核定股 陈东梓 1597171****
4.建始县社保局登记核定股 黄子源 1338769****
5.巴东县社保局登记核定股 邬 君 1896392****
6.宣恩县社保局登记核定股 杨继远 1347792****
7.咸丰县社保局登记核定股 龙玉梅 1897188****
8.来凤县就业局登记核定股 杨长宏 1560726****
9.鹤峰县社保局登记核定股 贺声枝 15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