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104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扎实推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11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鉴指函〔2019〕9号)要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了州本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点(第一批)评估工作,经自主申报、资料审核、现场查验及信用核查等程序,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考点设立有关要求,确定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恩施州民族技工学校2家单位为州本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8月25日至8月3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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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