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咸丰县政务局召开全县招标(采购)代理工作会议。全县共17家代理机构35人参加会议。
会议宣贯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咸丰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咸丰县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等新要求、新规定,同时通报了我县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城市、乡村面貌日新月异,一系列重点项目、民生实事项目将稳步推进。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规范代理行为,为推进咸丰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会议强调,与会有关单位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再接再厉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招标(采购)工作,不断提升代理工作质量;二是强化职业操守,遵守行业规范,进一步抓好从业人员廉洁自律,筑牢廉洁防线,营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