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征信异议合规处理的相关要求,本着征信为民的理念,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现将我中心征信异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征信异议定义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二、 征信异议接收渠道
1.各县(市)办事处、直属营业部服务网点
市民之家公积金专窗: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
电话:0718-8247522
州直属营业部:恩施市金龙大道建设大厦中楼四楼
电话:0718-8247036
恩施市办事处:恩施市松树坪首府壹品小区2栋2楼
电话:0718-8255948
利川市办事处:利川市滨江北路68号
电话:0718-7261575
建始县办事处:建始县建始大道欧亚达广场旁
电话:0718-3226510
巴东县办事处: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120号
电话:0718-4267112
宣恩县办事处:宣恩县兴隆大道万和一期1栋2楼
电话:0718-5835357
咸丰县办事处:咸丰县高乐山镇沿河路9号2楼
电话:0718-6825224
来凤县办事处:来凤县翔凤镇夏威夷13号楼4楼
电话:0718-6291120
鹤峰县办事处:鹤峰县容美镇华龙半岛3栋一楼
电话:0718-5296303
办理方式:请您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异议所涉公积金业务对应的任一县(市)办事处、营业部服务网点,现场办理。
2.邮寄渠道
收件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617贷款管理科
收件电话:0718-88248315
邮政编码:445000
注意事项:请在信封上显著标明“征信异议申请”。为确保材料安全及时送达,建议使用邮政EMS或挂号信。
三、征信异议材料
1.《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附件1)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
3.个人征信报告
如不能亲临柜面,以上材料请务必使用EMS寄送。
四、异议的受理流程、时限与处理标准
(一)受理结果反馈
本中心在异议接收环节中,将及时对您提出的异议申请进行审核,并明确向您反馈是否受理的决定。
(二)受理的判断指征与时限
本中心自正式受理您的异议申请之日起,将在20日内完成核查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过您预留的联系方式(短信、电话或书面)予以答复。当您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时,本中心现场或签收邮件当日即为正式受理。
五、不适用异议受理的情形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及本中心相关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中心可能无法受理您的异议申请,并将依据上述标准向您说明理由:
1.异议事由不属于征信信息错误、遗漏的(例如,对合规的逾期记录存在争议但无证据证明报送有误)。
2.异议申请资料不齐全或关键信息(如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异议内容描述、本人签名等)存在缺失、涂改且无法核实。
3.在没有新的事由、新证据或新线索的情况下,就同一事项重复提交异议申请。
4.异议申请已依法通过司法诉讼、仲裁等途径处理并作出终审判决或裁决。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您拨打服务热线0718-8248315或前往各服务网点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11月20日